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各培养单位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我校开始接收调剂考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剂信息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我校第1批接收调剂的专业和缺额情况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1批接收调剂专业.pdf】。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后期将对其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目前已完成,不接收调剂。
二、调剂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和专业目录备注要求。
(二)初试成绩达到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考试科目中无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不得调剂到含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专业。考试科目中无201英语(一)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含201英语(一)考试科目的专业。含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的专业要求调剂的考生考试科目中包含数学。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四)各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调剂程序
(一)我校所有调剂考生的接收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二)调剂系统开放后,有调剂需求且符合要求的考生请及时填报志愿,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可填报我校多个志愿,但不得重复参加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复试,各培养单位复试时间相同或相近,请考生合理安排志愿。已在调剂系统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予复试。
(三)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专业(方向)、同样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我校确定复试名单后,将第一时间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复试名单确定后,我校将统一解锁其他考生的志愿,请考生填报志愿后耐心等待。
四、调剂复试准备
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可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届时提交至复试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志愿须提供1份),请考生妥善保管原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审查者,不予复试。
1.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并签名
2.初试准考证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5.《温州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盖章
6.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以及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五年制8个注册章以上,四年制6个注册章以上)。没有完整注册学生证者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应届证明。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获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
7.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者,可提供六级成绩合格证书(报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提供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对临床医学专业型考生的重要提示: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文件规定:“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考生,不能报考执业医师”,故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型研究生,务必确保自己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专业为“临床医学或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不得加注任何方向。故该类应届生学生证已带方向的,请务必到教务部门开具应届证明,确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专业为“临床医学”,不带任何方向。
五、调剂复试安排
我校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复试时间为4月10日后,具体复试工作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进行,复试具体流程及时间节点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各培养单位网站后续通知。
调剂咨询方式详见下表。报考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放射医学(专业代码:100106)、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代码:100400 )、公共卫生(专业代码:105300 )请咨询公共卫生学院;报考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专业代码:120400)请咨询医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报考药学院-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00)请咨询中医药学院。
培养单位代码
培养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研究生院招生办
0577-86689753
林老师叶老师
001
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
0577-55578060
0577-55578595
戴老师
002
第二临床医学院
0577-85676876
王老师
003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0577-88068950
郑老师
004
检验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0577-86699725
魏老师
郑老师
006
基础医学院
0577-86689961
刘老师
007
口腔医学院
0577-88066005
廖老师
009
公共卫生学院
0577-86593350
许老师
010
精神医学学院
0577-86699862
王老师
013
医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0577-86689981
肖老师
017
台州医院
0576-85199620
屈老师
018
阿尔伯塔学院
0577-88839888
项老师
019
中医药学院
0577-88067925
王老师
102
研究生培养基地
0577-86699026
吴老师伊老师
201
宁波院区
0574-63809935
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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